-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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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公积金再传利好!日前,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做出适当调整,即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下调为30%,该政策从本月15日开始执行。
这次再出台利好政策,将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40%降为30%,职工购房压力又减小了。
早在2月下旬,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已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在贷款额度和住房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政策如下:
一、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维持不变。
二、住房套数、贷款次数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具体以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数据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和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中心通过有关渠道核实。
此次新政调整旨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刚性需求,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