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则通知,对桂林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次调整主要涉及异地购房提取机制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先,桂林市将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这意味着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受限于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
其次,桂林市全面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此外,桂林市还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公式,贷款额度计算将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核定可贷额度。
举个例子,如果申请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距法定退休还有30年,按照调整前的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为319000元,而按照调整后的公式计算贷款额度为463000元。如果申请人是首次购房,且在一年内曾提取过租房公积金,那么这部分提取金额还可以纳入计算贷款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90%,则恢复使用调整前的计算公式。
桂林市的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的优化和首付款比例的降低。这些调整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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